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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关于区块链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空白,区块链的概念和区块链用户的资质没有规定和限制。中国需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提供商、用户和平台本身进行监管。还应发布区块链行业标准,力争在各类区块链扩散之前确定各公司的基/本行业标准,为以后的整合提供依据。
一、采用包容性监督的沙箱机制
沙箱机制是一种过渡机制,与非人工干预环境下企业创新的发展和成长相比较,逐步介入监管。区块链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需要外部世界提供一定的环境才能成长。通过“沙箱机制”,筛选出成熟的区块链业/务,帮助监管机构更好地建/立区块链监管体系,实现监管与保险业务的共同创新。
二、控制集权和分权的节奏
区块链的分散化将抹去中心的存在。在保险业方面,区块链让每/个人都成为整个区域的一个节点,系统对个人信息的记录也将有助于了解他们的个人风险状况,确认保费定价。在这个过程中,保险公司的保费定价功能将慢/慢弱化,资产管理功能将慢慢占据重要地位。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将有一个渐进的过程。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保险机构与区块链平台之间的差异和界限将变得越来越模糊。提高技术水平,加强对整个行业控制和监管。
三、加强监管机构的科技储备
保险监管机构应在保险领域的一些科技开始崛起时及时更新科技储备。从平安和中安成立区块链技术部门和技术公司的经验中,保/险监管机构也可以借鉴相应的经验,成立技术部门和成立技术协会,共同提升自身的科技能力。及时提高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业发展的把握,为保险业公司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
法律还应要求保险公司在使用区块链之前,在监管机构内备份区块链的编码方法和密钥,避免后续跟踪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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